尊敬的客户您好:
根据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我行办理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要求
(一)询证函由我行运营管理部受理;
(二)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出具,加盖其预留印鉴及骑缝章,并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;
(三)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,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;
(四)询证函应使用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中的规定格式,并按其要求填写;
(五)询证函的回函需按我行收费标准收取手续费;
(六)审计单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,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介绍信应包含抬头、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、办理事项、审计单位签章等内容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
二、回函用章
我行回函用章为受理机构公章。
三、收费标准
询证函按照我行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表收费,收费标准为200元/份。
四、回函方式
目前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办理函证业务。
五、回函机构及联系方式
〖总行运营管理部〗山西省兴县连城大道88号观澜国际1号楼三单元四层;联系电话:15835817470、15035360966
以上公告事项自2022年7月14日起执行,如有疑问,请致电400-167-0358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。
感谢您对兴县汇泽村镇银行的支持!
兴县汇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2022年7月14日